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赵荀的女频言情小说《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前文+后续》,由网络作家“分水小胖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将猪宝的气味记下。林轩又好似化身为饕餮,广纳四方气味。猪宝这等宝物,鲜有出没。出现一次,已然轰动。其余山货,虽不如猪宝,但也不俗。林轩来者不拒,索性将气味挨个记下。“老黄,你给老子打起精神!”林轩心中暗骂。一人一狗有精神链接。由林轩主导。林轩可切入老黄视角,亦可查看老黄记忆。同时,林轩也可将自己的记忆,选择性共享给老黄。这野栏之中的诸多山货气息,一股脑儿冲入老黄的鼻子。“噗嗤!噗嗤!”老黄猛打几个喷嚏。硕大的鼻孔,流下了鼻涕。吓得林月,还以为老黄入山,害了寒气,得了病症。急忙忍着肉疼,下了生姜泡汤,让老黄喝下。眼下老黄,和林轩一般,是家中顶梁柱,若是倒下,那林月哭死的心都有。......不出半个时辰。便有一名武者劲装装束的汉子,作价...
《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前文+后续》精彩片段
将猪宝的气味记下。
林轩又好似化身为饕餮,广纳四方气味。
猪宝这等宝物,鲜有出没。
出现一次,已然轰动。
其余山货,虽不如猪宝,但也不俗。
林轩来者不拒,索性将气味挨个记下。
“老黄,你给老子打起精神!”
林轩心中暗骂。
一人一狗有精神链接。
由林轩主导。
林轩可切入老黄视角,亦可查看老黄记忆。
同时,林轩也可将自己的记忆,选择性共享给老黄。
这野栏之中的诸多山货气息,一股脑儿冲入老黄的鼻子。
“噗嗤!噗嗤!”
老黄猛打几个喷嚏。
硕大的鼻孔,流下了鼻涕。
吓得林月,还以为老黄入山,害了寒气,得了病症。
急忙忍着肉疼,下了生姜泡汤,让老黄喝下。
眼下老黄,和林轩一般,是家中顶梁柱,若是倒下,那林月哭死的心都有。
......
不出半个时辰。
便有一名武者劲装装束的汉子,作价二十两银子,买走了少年马三的猪砂宝。
那少年马三收拾行囊,走到坊市出口,略显犹豫。
而后思量片刻,毅然决然,向着县内深处走去。
“哎!少年心性啊,总觉得自己与人不同,这马三,是打算给武者门派送钱咯!”
“年轻嘛,南墙多撞几次就知道疼了......可惜,人的好运,不会一直有......”
有人猜出了马三的意图,唏嘘不已。
“少年心有凌云志,欲上九重云霄,殊不知,那九天之上,除却五色云彩,还有雷霆天威......”
一个算命先生摇着破扇,神神叨叨,口中感慨。
林轩眉眼一挑。
没想到,这穷酸地方,还出了一个哲学家。
林轩想对算命先生竖个大拇指。
但看到对方那白色眸子,并无黑色瞳孔,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马三之事,不过是小插曲。
林轩对野栏诸多山货的气味,记得差不多了。
便摆出了这两日所得的诸多“棒槌”。
方才林轩,不过摆放了四只野兔,三只野鸡(昨日吃了一只野鸡,林轩强烈要求,留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改善伙食)。
因县城内有入城税,走山客一般会攒个几日,处理所得,待货物充足,再来野栏售卖。
林轩一日捕获,虽算丰厚,但也不算出奇。
故此,林轩摊位前,门可罗雀。
但野兔之流的野味,不过是口腹之欲,山参,那可是极为稀少的山宝。
林轩将四株棒槌,从大到小,一字排开,顿时吸引了不少人围观。
“棒槌!野棒槌!足有四株,最小的也有三两!”
“你看那最大的,好家伙,足有一尺,观其模样,七两有了!近参宝的存在!”
“天啊,这是什么日子,刚走了一个卖猪宝的,又来了一个二叶山参的!这好日子,怎没落在我头上?”
......
在野栏之中,大部分人,都是走山吃山的走山客。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一眼便瞧出了林轩的棒槌不同寻常。
有人惊叹,有人羡慕,有人叹息,有人嫉妒......
好在野栏有野栏的规矩。
林轩倒也不怕有人被财富迷了心智。
不多时,一个背负长弓的络腮胡的武者,走上前,蹲下身子,细细查看这几株棒槌的品相。
武者,之所以一眼能够区分。
不仅仅是武者的气质,穿着。
不少武者,会为了省下麻烦,腰间悬挂门派令牌,彰显身份。
与之相对的,便如同有功名在身的秀才,会身披长衫一般。
“这些我都要了,七两二叶,算七两半银子。六两棒槌,作价四两,四两棒槌,作价二两!”
“一共,十五两半银,很公道了,我急用,小兄弟,怎么样?”
络腮胡武者抬起头,看着林轩,瓮声瓮气说道。
十五两半!
周围顿时响起了冷气倒吸之声。
声音嘈杂。
那络腮胡武者嫌太过嘈杂,转过头扫了一眼,顿时鸦雀无声。
他再度看向林轩。
“十五两半......”
林轩摇了摇头。
络腮胡皱起眉头。
观林轩年轻,心里叹息。
估计是一个愣头青,漫天要价!
这十几两银子,对一个武者而言,倒也不算多。
只不过,络腮胡遇到一些事儿,眼下囊中羞涩。
他正为难的时候。
林轩声音传来:
“我在家排行老二,家中老大,早年间死在了山里。”
“这位大哥的模样,让我想起了我那大哥......我与大哥,受父亲教诲,敬重武者,庇护百姓,纵情江湖。”
“十五两足矣,我与武者大哥相见如故,那半两银子若是我收了,只怕我爹要打断我的腿!”
嗯?
所有人都一愣。
这小子的意思......
竟然不是嫌弃络腮胡给得不够,而是给得太多?
乖乖!
砍价见过,反向砍价的,倒是和尚娶媳妇——头一遭。
那络腮胡也怔了怔,看向林轩。
但见林轩面容真挚,目光清澈如水,令人动容。
这个世界,一两白银,可换一千文铜钱。
例如林家三口,两个壮汉,吃穿用度,每日花销在三十文上下。
林轩从旁人议论之声中,也知晓络腮胡武者出价算不上天价,但也算公道。
半两白银,便是五百文,那可是林家半个月的开销啊!
络腮胡回过神来。
看林轩衣着粗鄙,但言辞落落大方,年纪虽小,却有洒脱之相。
心中顿生好感。
“来这野栏碰碰运气,这些乡野之人,见我若见青天,恨不得卑微到地里去,着实不喜。”
“这个少年,倒是合我胃口。”
络腮胡心念一转,咧开大嘴,拍了拍林轩的肩膀:
“小兄弟怎么称呼?我叫石忠,逐鹿堂人,也就是你们口中的猎帮,咱们......交个朋友也好。”
林轩看石忠扔下藤蔓,自己岂有不爬之理,当下抱拳行礼道:
“小弟林轩,黎村人,见过石大哥!”
石忠展颜一笑。
心里对林轩越发觉得有趣。
二人攀谈几句,林轩对县城之中门派,也有了粗略了解。
石忠付了十五两。
“今日大哥有事,本应你我兄弟痛饮,是大哥失了礼数,没好好招待你。”
“待你下次入城,来逐鹿堂寻我,当大哥的,自不会苦了自家兄弟。”
北方人豪迈,石忠又对林轩对胃口,留下一句话,拍了拍林轩肩膀,又偷偷塞给林轩一块令牌,压低声音道:
“此令,为逐鹿堂武者亲属所有,持此令者,可入逐鹿堂寻人,老弟,老哥等你。”
塞令牌的动作极为隐秘。
借着勾肩搭背。
林轩都不知,石忠是如何塞到自己手里的。
还未搭话。
石忠已经大步流星离去。
“逐鹿堂么?猎户出身的武者创立的门派......”
林轩眯起眼睛,记下这些关键信息。
周围人看石忠走远,议论声音也大了起来。
“这娃子真傻,武者老爷,那便是天上武曲星下凡,糊弄我们下等人几句罢了!过后就忘了,这娃亏了五百文!”
“年轻人,和马三一样,好高骛远啊!”
......
不少走山客扼腕叹息。
好似这半两白银,是从他们心头挖去一般。
当然。
也有身具慧眼的。
比如那算命瞎子,打开折扇,悠然道了一句:
“世间唯有志向,不容他人取笑......”
林轩真想赞算命瞎子一句“真特娘有眼光”。
但又怕折辱了对方的自尊,只能作罢!
少年少取半两银,此事传开。
听闻之后,不少人取笑林轩痴傻。
但同时也带来了热度。
野兔野鸡,顷刻间售卖一空。
林轩得了三百文。
......
“二十两摸骨,若有资质,可成武者,可真贵啊!”
“饶是我有机缘,也差五两......乡野之人,哪怕狠下心来,求一次鲤鱼跃龙门的机会,都要掏空三代家底啊!”
林轩感慨万分。
武道维艰,可看作这个世界上位者掌控底层的工具。
法不可亲传。
大抵如是。
林轩走出坊市。
被两个衙役拦住。
一番交涉。
林轩脸色铁青,牙关压住,心中怒骂:
“苛政猛于虎,吃人的封建阶级!”
“老子一手锤子,一手镰刀,迟早让你们看看人民的力量!”
老黄留在了家里。
林轩独自一人上路。
背着包裹。
除了山货之外。
还有妹妹林月给自己准备的干粮。
所谓的干粮,主要是窝头和炒熟的糙米。
用牙硬磕,味道宛若吃土。
灌下一口井水,肚子顷刻壮大,立即饱腹。
若是条件好一些的,倒是可以准备一些肉干。
不过,家中很久没有食过肉味了。
昨日林轩所打的野味,一日之期,也变不成肉干。
晨色蒙蒙。
路上有白雾。
林轩离开家,便将包裹之中的物件,收入到招妖幡幡面上。
随便取了一些杂草,填充包裹。
走在官道上。
大盛赋税,太过严苛。
不少被逼走投无路之人,落了草,当了寇。
官道连通临川县,乃是商业要地。
穷红眼的疯子,哪里有理智可言?
若是挨了劫,遭了抢,荒郊野岭,你便只能哑巴吃黄连。
林轩背着鼓鼓囊囊的包裹,大步前行。
又是一晚上食气神通。
虽比不得第一次神异,但依旧是造化极大。
林轩健步如飞,身轻如燕,浑然不觉疲惫。
“吁!”
“让开!”
“驾驾驾!”
疾驰之声传来。
林轩感觉背后劲风呼啸,心头一紧,急忙侧身让开。
一辆马车,车上车夫,策马扬鞭,从林轩身边经过,轻蔑一笑:
“这不是林家二郎么?家里揭不开锅?”
“这是......打算将过冬的衣裳都当了?听闻你有个妹妹,生得貌美如花,可带到我们老爷家看看。”
“若是老爷长眼,瞧上了你妹妹,啧啧啧,你就可软饭硬吃咯......”
车夫那声音,极为刺耳,饶是马车窜出数米,声音依旧如破锣一般。
“梁成,慎言!”
马车内传来一句苍老而又严厉的呵斥声。
那车夫梁成面色微变,急忙低下头,歉意道:
“小人的错,叨扰老爷清净了。”
见马车内的老爷,没有再说什么,梁成不由暗暗松了一口气。
梁成回过头,看到林轩面色平静,双目冷冷看着他。
不由打了一个寒颤,急忙缩起头:
“这小子......眼神怎么好似杀过人的军爷一般?”
“游手好闲的懒汉,还转了性子,打算入城?”
梁成疑惑喃喃,而后又嗤笑:
“定是家里实在过活不了咯,民户,终究是民户。”
“还是老爷这等乡绅好啊,有田便有粮,乱世心不慌......该!谁让你之前,仗着你爹能打猎就混日子。”
这些话,梁成压低了声音,唯有自己听得见。
一骑绝尘,马车消失无踪。
......
“李乡绅么?”
林轩看着马车车辕和侧板刻的“李家”二字,心中暗道。
李家,仗着祖上荫庇,立下战功,封了百亩良田,算是黎村大户,也就是地主。
到了李乡绅这一代,此人八面玲珑,心思活络,兼并了不少农户的良田,势力更胜。
林轩之父林铮,也不是每次打了山货,便往返县城售卖。
也时不时会送上李家,价格倒也算公道。
不过,李乡绅治家有方,治下却略显不足。
李家不少仆人,在黎村都高人一等,走路鼻孔朝天。
比如这车夫梁成,便是不折不扣的仗势小人。
之前的林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但为人不恶。
偏偏被父亲,保护太好,遭小人嫉妒。
梁成看林家顶梁柱林铮倒了,也无因果,就想嘲讽林轩一顿,图个暗爽。
“都是下等人,偏偏还存在鄙视链,可笑,可悲,亦可恨。”
林轩面容平静,标枪一般笔直的身躯,脚步依旧坚定,在官道上赶路。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如赵荀那种恶人,林轩自然难压怒火,杀之后快。
而梁成这般小人,虽如苍蝇一般恶心,但现在的林轩,目标明确,不会放精力在这种蛆虫一般的人身上。
待林轩谋划成功——
如此蛇虫鼠蚁,一脚碾死,自己都不会察觉。
“倒是那李乡绅,是个人物。”
林轩更为在意,反而是坐在马车里的李乡绅。
......
临川县。
北门。
林轩一甩衣袖,露水洒落,去了一丝寒意。
灰色城墙高耸,斑驳陈旧,仿若岁月之痕。
守卫持枪披甲,趾高气昂,目空一切。
木栅栏横陈,阻断通途。
城门口,形形色色之行人皆至此,有贩夫走卒,有穷苦书生,亦有行脚商人......
但在面对那不可一世的军爷守卫,皆赔笑弯腰,阿谀谄媚。
或点头哈腰,满脸堆笑;或卑躬屈膝,诚惶诚恐。
守卫则是神色骄横,稍有不满便怒目而视,行人则噤若寒蝉,大气不敢出。
不多时,便轮到林轩。
林轩上前,取出“路引”,上面记录着林轩姓名、籍贯、生辰等信息。
在大盛武朝,丢了路引,极有可能被视为“流民”,亦或者“土匪”之流,解释不清,那就只有丢了性命一条路。
“近日世道,乱得很,刁民特别多,不少刁民落草为寇,啸聚山林,滋扰百姓。”
“县衙为民请命,练兵剿匪,求一方太平,故此,入城税缴一百文。”
一名瘦高衙役,面前摆放着一张四方桌,看起来识得些字,看了一眼林轩的路引,敲了敲桌子,对林轩说道。
入城有税,时期不同,地方不同,各有差异。
一般来说,太平盛世,安稳地区,自不用入城收税。
但临川县,乃是边陲小县,山高皇帝远,管理者巧立名目,苛捐杂税繁多。
这些规矩,昨日林铮已经和林轩细细交代过。
“省得,省得。”
林轩取了林铮给他准备的一百文钱,缴了入城税。
士农工商者,入城皆要缴税,更不用说林轩这等民户。
倒是考取了功名的书生还有武者,可免去入城税。
那衙役倒也没多言,取了一张加盖县衙印章的“入城税票”,递给了林轩。
林轩顺着记忆,来到了县里坊市。
一入坊市,一股子烟火气扑面而来。
渔夫,农户,挑山工,马商,茶农......
人潮如织,熙熙攘攘。
货摊罗列,琳琅满目,山货野货,蔬果酒肉,应有尽有。
叫卖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炊饼,炊饼,香喷喷的武大郎烧饼!”
“皮薄馅大的热包子,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香得嘞!”
“豆腐西施的豆腐哦,滑溜溜,白嫩嫩,来吃豆腐哦!”
......
喧嚣尘上,市井图卷。
“真特娘热闹啊!”
林轩笑骂一声。
林轩寻到了坊市之中,专门售卖山货的“野栏”,寻了个地儿蹲下来。
包裹中的杂草已经被各种野货替代,直接摊开,破布垫地,便是个摊位。
又抓了一块破碎青砖,当个“板凳”。
“猪宝,是猪宝!今儿真是奇了,野栏竟来了猪宝。”
“家猪还是野猪?”
“废话,正宗跑山猪,实打实的猛兽,结出了猪砂宝!就是那小子,民村的马三,听说是走山,遇到一只重伤的跑山猪,杀了,掏内脏之时,发现了有猪宝!”
“羡慕啊!马三年少,借此猪宝,卖个二十两银子不过分吧?二十两银子,足以让县内门派的武者老爷摸骨,若是适合练武,那便能成人上人的武者老爷!”
“二十两银子摸骨一次......啧啧,武者根骨,哪里这般容易?依我看,还不如拿了钱,回家盖房子,娶媳妇,生大胖小子......”
......
林轩刚一屁股坐在青砖板凳上,立即听到了“野栏”的走山客惊呼之声。
顺着声音,林轩看到对面有一个皮肤古铜,面相憨厚,身材敦实的少年,面前摊上,摆放着一颗奇物。
圆润如珠,色泽微红,纹理奇异,仿若天赐神物。
林轩眉头一动,心头浮现林铮的教诲:
“这便是猪宝?这个世界,猪宝乃是大药,可分家猪之宝和野猪之宝。家猪猪宝,对寻常人可补身子,但对武者无益。”
“而野猪猪宝,则能补武者气血,助武者修行,又分猪砂宝和猪黄宝,黄宝更佳......”
那名唤马三的少年郎走山客,得了虽是猪砂宝,但也算是福缘深厚。
林轩鼻子一动,丝丝缕缕的气息,顿时从四面八方而来。
猪宝,略带腥味,但蕴含一股药香之气。
“记住了!”
林轩眸子一闪。
这马三运气虽好,但林轩不羡慕。
他,所图更大!
林月一双美眸,水汪汪的大眼睛,透露出一丝清澈的愚蠢,忙问道:
“爹,什么是逐鹿堂?”
林铮胸口起伏,神色激动,嘴唇都开始哆嗦了,解释道:
“老三,各行各业,各有规矩,三百六十行,皆以武者为尊。”
“世间因果,妙不可言,今日贱命,明日可能成就一番霸业。”
“有砍柴的樵夫,修得高深武艺,创立柴帮;也有渔夫之流,创立漕帮......这些都是武者门派,把控各行各业。”
“而逐鹿堂,便是猎帮,是我们走山客武者创立的门派!”
林铮顿了顿,舒缓心情,而后又道:
“时至今日,逐鹿堂已成为临川县首屈一指的大帮。”
“成为里面的武者,地位崇高,远胜其他小门小派,随便来一个......”
“这么说吧,杀了李乡绅,也不用抵命!”
林铮介绍完。
林月已经惊讶得合不拢嘴。
她年纪轻,又是女孩儿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哪里知晓黎村之外,还有这么厉害的势力?
按照自家父亲所言,逐鹿堂的威风,就连官府都要退让三分。
自家二哥......
竟然和高高在上的武者老爷,攀上了关系?
这!
林月感觉自己好像在做梦。
“癞皮狗欺负咱们民户,颇有本事。”
“但我抬出逐鹿堂武者的名头,那癞皮狗,便没有这等本事了吧?”
林轩收起逐鹿亲眷令,笑着对林铮说道。
“好......好......幺儿有出息了。”
林铮满脸欣慰,点头道:
“你切莫冲动,好好和癞皮狗说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这钱......咱们肯定会还的,只求他莫要再涨利息了......”
林轩穿戴整齐,牵着老黄,笑道:
“安心吧,爹,十五两,也不是还不起。”
“黎家的彩礼要回来,加上我这趟入城的钱,不怕癞皮狗的账。”
说罢,林轩踏步而出。
“对了,桌子上有壮骨药,爹你记得吃......”
“月妹,还有城里买的甜点,你多吃些,吃胖了,下次就打得过癞皮狗了!”
林轩方才回到家中,又火急火燎出门。
林铮和林月,这才看到了林轩放在桌上之物。
“这家伙,有点钱就嘚瑟......”
林月一边骂,一边拿出一块蜜饯,放入口中。
真甜。
方才还哭得梨花带雨的林月,又笑得舒心。
“黎家彩礼十两,癞皮狗要十五两......幺儿这趟入城,缴了税,起码还有五两多啊......”
林铮则是回忆起林轩临走时的话,眯起了眼睛。
“这么多?”
“爹你不是说,县里苛捐赋税厉害,进四出六么?这都能剩下五两,岂不是说......若是未纳税,那二哥他......”
林月掰开手指开始算了起来。
但奈何。
林月的脑子不太行,算了半天,也算不明白。
“兴许是那逐鹿堂的武者老爷帮幺儿了。”
“不管怎么说......咱们家幺儿,出息咯......”
林铮美滋滋抽了一口旱烟,望向院子里的角落,看着一根杂草。
那草,不知什么时候,种子落在了院里。
林铮一个不注意。
都破开厚厚的黄泥土,长得这么高了。
......
紫雾山。
背阴坡。
“日后再有这种事情,第一时间通知我。”
“给我咬,狠狠地咬,咬死最好......”
“若是有人擒你,你实在敌不过,就跑进山里,等我回来!”
林轩对着老黄,苦口婆心告诫。
老黄通灵。
加上成为封妖图腾之后。
灵智更甚。
不过,心智终究不如人。
需要后天教导。
例如,在山中寻宝,老黄不认得宝物,需林轩将气味,让老黄记住,它才会有意识。
此番癞皮狗,仗着林家男人不在,对林月不利。
老黄虽然出手咬伤了癞皮狗。
但却没有通过精神链接告知林轩。
林轩倒也不恼。
毕竟老黄灵智初开,宛若稚子。
他悉心教导,循循善诱。
老黄则如同学子一般,不断点头,示意主人,他学得很快。
二人上山,如履平地。
不多时,便到了紫雾山背阴坡。
背阴坡,因白日受阳光照射少,故而得名。
背阴坡上,生长着一些喜阴的药物,从而吸引了不少野兽,猛兽之流。
“老黄,潜伏!”
一人一狗压低身形,顺着灌木而动。
林轩动了动鼻子。
闻香识途,他闻到了癞皮狗的味道。
老黄曾经咬过癞皮狗,自然记住了味道。
精神连接下,妖皇林轩,也得了其味。
此刻的癞皮狗,大腿鲜血淋漓,用麻布包裹着。
指挥着两个手下,正在到处寻找离母根。
“给我找!快!”
“今儿不找到离母根,你们没好果子吃!”
癞皮狗骂骂咧咧,手持柴刀,满脸急切。
癞皮狗,人如其名,其身精壮矮小,兴许是坏事做多了,脸上长满了烂疮,就连头发也是稀稀疏疏,瘌痢丛生。
“也不怪月妹不愿嫁给他,这玩意儿,看了都觉得恶心。”
林轩心中给出了一个中肯的评价。
从老黄的记忆之中,林轩也“看到”了事情经过。
那癞皮狗,看林月的眼神,贪婪露骨。
他若是知晓分寸,以林轩现在的能耐,倒也不至于不还钱。
但癞皮狗是打定林月的主意了。
这件事,用钱,肯定难以解决了。
好在,林轩也不打算还钱。
平账的方法有很多。
比如,债权人消失,就很不错。
林轩开始分析你我双方。
己方,一人一狗。
对方,三人,皆为普通人。
林轩和老黄,各自有过造化,不知是否能敌得过武者,但对付普通人,足以碾压。
加上山中得天独厚。
优势在我!
......
搭箭!
出!
“咻!”
一柄利箭,发出尖锐撕破空气之声。
尾部羽毛震动。
“噗!”
癞皮狗一个手下,正在低头寻找离母根。
一箭正中心脏!
“啊!”
一声惨叫,此人应声倒地。
“有箭!有人暗箭伤人!”
癞皮狗和另外一个手下,惊呼一声,反应过来。
“咻!”
就在此时,第二箭再至。
第二个手下,有了反应,急忙想要避开。
“噗嗤!”
“啊!”
箭矢狠狠没入到第二人大腿,强大的力量,直接洞穿粗壮的大腿。
箭羽还在微微颤抖。
转眼间,癞皮狗的左膀右臂,一死一伤。
“找到你了!”
癞皮狗手握柴刀,看到了远处灌木丛摇曳。
他纵横乡里这么久,也有架势在身,搏杀经验丰富。
哪怕是山里经验丰富的走山客,也没几人是他对手。
他深知,在山中,想在弓手手中逃命,概率极低。
若想活命,唯有寻出弓手所在,拉近距离,扼杀危险!
“娘嘞!让你偷袭你赖爷爷!”
癞皮狗发足狂奔,腿伤渗出鲜血,咬牙不管,手中柴刀蓄势待发,打算以命搏命。
就在这个时候!
“汪汪!”
老黄从侧翼杀出,一跃而起。
“林家的大狗?!”
癞皮狗一个不察,下意识抬起手臂。
“噗嗤!”
“咔嚓!”
老黄咬住手臂,犬齿入皮肉,甚至传来了骨头摩擦之声。
“啊!”
“松口!你这死狗!”
癞皮狗痛到发狂,双目赤红一片。
灌木丛一动。
林轩高高跃起,手中的猎刀,闪烁一丝寒芒。
“癞皮狗!”
林轩一声爆喝。
癞皮狗下意识回头。
好刀!
此刀,柄以坚木为材,糙而不失握感。
刃长盈尺,寒光凛冽,锋锐可断筋骨。
不对劲。
这刀,怎......越来越大了?
“嘶啦!”
林轩落地。
血溅五步。
癞皮狗人头落地。
正好落在了一株离母根前。
终于,找到离母根了。
倒是也不用害怕得了恐水病。
癞皮狗的头上,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
林轩虽得金手指造化,但并非万能。
好在林轩生在猎户家,长在大山中,对挖参刨土,倒也是颇有心得。
林轩俯下身子,屏住呼吸。
老黄也是一条老狗,以前也跟着林轩之父跑山好些年头。
一人一狗,知晓挖参的规矩,蹑手蹑脚,不敢发出一丝声响。
挖参,也叫“放山”。
所谓“放山不喊山”。
则是指在寻棒槌和挖参的过程之中,不可大声喧哗,恐惊扰了成了气候的山宝,人参娃娃走脱。
林轩打开赵荀准备的兽皮包,内胆拉开,只见其上,排列竹签、鹿骨签、小毛刷、剪刀等工具。
干净锋利,闪着光泽。
这父子二人,为了这二叶山参,准备工作可没少做。
林轩抬手,先用竹签和鹿骨签,小心翼翼除去人参周围的泥土。
动作轻缓,若恋人抚摸,收放得当。
避免损伤参根。
随着林轩一步步挖开泥土,棒槌的根部开始露出。
一炷香之后。
林轩手捧一根近三十公分的大参,喜不自胜。
“足七两,品相完好,发了!”
林轩按捺心中的激动,又用猎刀,刮了一些苔藓、桦树皮等柔软的材料,连同人参包裹起来,以保持其湿度和完整性。
林轩将之放入包裹之中,心神沉入识海之中。
「封妖图腾之细犬:一阶图腾,求得九颗猛兽之心(或等价之物),举行图腾献祭,即可迈入二阶图腾。」
「晋升二阶图腾,图腾妖仆血脉进化,觉醒全新天赋神通,其造化,妖皇共享之。」
“这个图腾......便是代表着老黄么?”
“我统御了老黄,老黄成为我麾下妖将,其本源妖魂,便在招妖幡上,凝聚出一个图腾。”
“若是我寻到足够多的宝物,便可举行封妖图腾献祭,将一阶图腾提升为二阶图腾,老黄血脉进化,觉醒全新神通,与此同时,我也能与之共享!”
林轩思维,若电光石火一般运转,念头通明。
例如老黄是林轩的细犬封妖图腾,林轩能得到“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除此之外,肉身根骨也会提升不少。
若是细犬图腾晋升入二阶,那无论是老黄还是林轩,都会获得莫大裨益。
“却不知......如何才能获得更多封妖图腾,统御更多妖族?”
林轩心中不由浮现出一个念头。
眼下杀了赵荀父子,林轩杀身大仇得报。
主要精力,也化为展望未来。
山泽湖海......
在此界都蕴含泼天富贵。
区区一只老黄,可不够看。
「妖皇于此界修武道,迈入超凡,即可激活招妖幡内新图腾。」
招妖幡似乎感知到了林轩的心思。
幡面上光影浮动,顿时出现了文字。
“女娲娘娘至宝,果然不同寻常,你......该不会蕴含器灵吧?”
林轩觉得这招妖幡,身为神话传说之宝,蕴含仙神之力,有小说之中的器灵,也是无可厚非。
招妖幡幡旗滚滚,却无作答。
林轩讨个无趣。
心中暗暗振奋。
修武道,踏超凡。
这个世界,武者高人一等,强大武者,更是如同仙神。
若林轩这种民户,遇到武者,也得行礼,道一声“武者老爷”。
黎村没有武者。
若是想要学武,还需去县城之中。
这条路,道路维艰啊!
......
“咻!”
一支利箭破空。
箭羽御风而动。
“噗!”
一只野兔中箭,挣扎几下,顿时没了气息。
在林轩“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之下。
方圆百丈气味反馈于脑海,若立体画卷,生动清晰。
林轩好似开启了上帝视角,虽非老猎户,但狩猎能力也是极为出色。
林轩快步上前,将野兔提在手中。
一转头。
老黄已吊着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跑到林轩面前,摇头摆尾。
“天色渐晚,今日拢共打了六只野兔,五只野鸡。”
“虽未狩猎到大货,但总体收获极为不错。”
“更莫要说,还有一株二叶山参了。”
林轩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这些猎物,大部分,还是老黄猎到的。
老黄化为封妖图腾之后,得了招妖幡的神异造化。
非但回到了壮年,并且肉身大涨,可力搏野狼。
又是山中老猎犬。
论狩猎能力,林轩自然不如这条老狗。
林轩将猎物扛在身上。
看向西方。
煌煌大日收敛耀眼的光辉。
绽放出红润。
缓缓靠向大山。
“入夜这山瘴,对我倒是有莫大裨益。”
“妖皇食气神通,可提升肉身。”
“若是寻一门武学呼吸法,只怕效果更好。”
“不过,我已消失了两日,再不回家,只怕爹爹和妹妹担心。”
林轩心头暗自沉吟。
罢了!
也不争这一日之功。
回家报个平安也好。
前世宿慧和今世记忆融合,早已不分彼此。
每每想到家人。
林轩顿觉心里温暖。
路过赵荀父子尸首,早已被山间野兽,啃得破破烂烂。
林轩思量一番,扯下衣物。
往下山赶去。
......
临川县,黎村。
破败的黄泥茅草屋。
屋内点燃了昏黄的烛光。
一个腿脚不便的老年猎户。
一个农家打扮,面目清秀的少女。
“爹,二哥......会不会......”
那少女,正是林轩的妹妹,名为林月。
此刻正在做着针线,缝补衣裳,心灵手巧,颇为能干。
但这女工活计,平日里林月手拿把掐,今日却心烦意乱。
她的二哥林轩......
已有两日未归了。
虽说有老猎户赵荀陪同,但林月总觉得心里堵得慌。
尤其是昨日傍晚时分。
林月正在喂鸡,突然心口悸动,难以呼吸。
心里更是牵挂自家二哥。
“赵荀是爹的师弟,他能耐大着呢......哪怕遇到灰狗子(狼)都能全身而退,有他在,幺儿出不了事!”
那老年猎户,头戴毡帽,两鬓微微泛白,皮相苍老,双目却是锐利得很,颇有龙精虎猛之意。
此人正是林轩之父,林铮。
林铮入山,摔了腿,此刻正用竹板固定,半靠在炕上。
抽着旱烟,沉默片刻,道出一句话:
“没事的,没事的......”
似在宽慰女儿,又似在安慰自己。
“我回来了!”
正在父女俩心思沉重之时。
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
林轩推开木门。
看着周围熟悉的家具,一颗心安稳了不少。
“幺儿!”
“二哥!”
......
父女惊喜。
饶是林铮荣辱不惊,也不由展露出笑意。
林月儿更是快步上前,一把搭在林轩肩膀:
“咦,二哥,怎么两日不见,你长高,长壮了不少啊!”
林轩初次运转食气神通,洗筋伐髓,改易了根骨。
身高窜到了一米八。
再看林月儿,还得低头。
林轩摸了摸妹妹的秀发:
“月妹,男女授受不亲,你这样,嫁不出去的!”
林月看林轩依旧是这么混不吝,不由啐了一口:
“我才不要嫁出去,我要在家。”
“倒是你......爹为了给你张罗娶媳妇,忙前忙后,可操碎了心。”
林轩嬉皮笑脸。
内心却是不屑。
之前未觉醒前世宿慧的林轩,对娶媳妇有一种执念。
毕竟......
年轻气盛的小伙儿。
但如今宿慧合一的林轩,虽不排斥儿女之情,但更重要的是,踏足武道,甚至有朝一日,凌驾九天之上,完成和女娲娘娘的约定。
情情爱爱,如何有长生久视来的潇洒和快活?
“爹!”
“嗯,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林铮点了点头,旱烟杆往炕头砸了砸,洒落烟灰,一双眸子落在林轩身上,又看向了老黄,蹙起眉头:
“不对!你身上的家伙儿,是你赵叔的啊!”
“还有......为何你身子骨这般大变?就连老黄,也变壮了,和小牛犊子似的......毛色也光泽不少,好像变年轻了......”
“这......怎么回事啊?你和爹说说,你这两日,到底发生了什么?”
知子莫若父。
林铮一手将林轩拉扯大,看到儿子目光坚毅,身材健硕,如同变了一个人般。
他知道。
肯定出事儿了!
大盛武朝,以武立国。
隆盛三十年,天微凉。
靖安府,临川县,紫雾山外域。
大夜弥天,月明星稀。
山川寂静。
真人庙。
淡淡紫色瘴气,于紫雾山深处,随风而起,掠过庙宇,越过乱石嶙峋,席卷山林,叶落翻飞,狂风呼啸。
黄昏短暂,若白驹过隙,紫色瘴气起,顷刻间,整座紫雾山,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
《大盛民俗记》——
大盛武朝,山川湖泊具存,物产饶富。然每至夜,山生瘴气,水现蜃景。兽遇无妨,若人夜留山间水畔,则身渐弱,终毒毙。
夜黑不上山,上山恐难还,皆因恶山入夜,毒瘴害人。
眼下,紫雾山这夺人性命的紫色山瘴,终究还是来了。
少年和狗,身负重伤,躺在地上。
林轩从昏迷之中醒来,脖子上紫青色勒痕犹在,狰狞恐怖。
旁边一条黄色细犬,毛色黯淡,身形佝偻,尽显苍老。
七窍渗出鲜血,奄奄一息,腹部微微起伏,已在弥留之际。
“咳咳!赵荀老儿,焉敢如此欺我?”
林轩扯下悬挂在脖子上的麻绳,一把扔在地上,眼中怒火,如有实质。
动了肝火,呼吸不畅,不由咳嗽连连。
两世记忆,若狂潮一般涌来,融合为一。
前世宿慧觉醒,蓝星护林员林轩,异世猎户之子林轩,不分彼此。
前世林轩,不喜和人交涉,厌倦城市,看透人心,毕业后,当了一个护林员,每日奔走于大川之中,倒也快活。
一日,林轩在深山幽洞之中,寻到了一面幡旗。
那幡旗,杆长数丈,幡面非锦非帛,材质奇异,似雾似幻,隐有流光溢彩,神异非凡。
林轩忍不住触摸。
而后,天崩地裂,地龙翻身。
灵识蒙尘,再度觉醒,已是二世之身。
“我是临川县黎村人,父亲乃是猎户,因入山,伤了腿,便希望昔日师弟赵荀带我入山,熟悉走山,日后好撑起这个家。”
“却不曾想......我们竟寻到了一株年份有二十年的棒槌,已长出两片参叶。”
“但临近黄昏,大夜将至,这个世界,山川湖泊,一旦到了晚上,山有山瘴,水有蜃气,对人有大害。若是将时间耽搁在挖棒槌上,只怕难以在夜晚之前,走出紫雾山。”
“挖掘棒槌,需细致入微,断了参须,便破了品相,水磨功夫,耗时耗力。只能绑上红绳,做好标记,明日白日再入山取之。”
“可没想到,世界上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个是太阳,另外一个......”
林轩幽幽叹息,喃喃说道:
“另外一个,是人心。”
所谓的“棒槌”,是民间对野山参的俗语。
这个世界的野山参,功效比前世还要厉害,十年年份,会长出一片参叶,二十年年份,则有两片。
如林轩遇到的那一株,若是去县里早市叫卖,少不得七八两银子。
巨款!
足够一户人家,吃上数年而不空。
当时的林轩,心中自然喜不自胜。
林轩走在前面,赵荀和他儿子走在后面。
谁曾想——
赵荀父子,突然暴起,偷袭林轩,在真人庙外,用麻绳将林轩勒死。
林轩入山,带了一条十年老猎犬。
见小主人有难,暴起反抗。
结果被二人打狗腿,一棍子砸在脑门上,哀嚎一声,惨叫倒地。
为何下黑手?
七八两银子的巨款,若是让林轩活着,还需分润,剩几两银子?
雪花银白,却能黑了人心。
“对了......老黄......”
林轩回过神来,四下看去。
看到了身边吊着半口气的老黄。
“老黄!”
林轩将老黄狗头抱起。
老黄的头颅,耷拉在林轩怀中,似乎听到了召唤,吃力睁开眼睛。
林轩牙关咬紧,眼睛一红。
老黄,尚未睁眼,就在林家,如今有十载春秋。
算是一条老狗。
犬行猎野,奋擒狡兔,勇斗恶狼,巧捕锦鸡。
老狗,老狗,功勋卓著,一身伤病一身荣耀。
憋宝,采药,猎户等,靠山过活者,皆为走山客。
对于走山客来说,猎犬可不是畜牲,而是家人。
“呜呜......”
老黄似乎被这股悲伤的气息所感染,吐出带着血丝的舌头,轻轻舔了舔林轩的手心。
似在安慰。
老黄,太老了。
加上被赵荀父子下了死手。
挺到现在,算是争气了。
林轩强忍着难过,抬起头。
破败的真人庙,肉眼可见,紫色瘴气渐渐浓郁,一步步向着庙中探来。
如同阎王爷的生死簿,唤人前来报道。
“入夜了,咱走不了咯。”
“黄泉路上,也算有个伴,下辈子,还给我当狗吧。”
林轩死而复生,身子骨还未恢复,勉强起身都艰难。
更何况,一旦入夜,这山瘴铺天盖地,笼罩整个紫雾山。
他,怎么逃?
“听闻这个世界,有武道强者,境界高深,开山断河,缘灭生死,神游太虚,近乎仙人。但对于山瘴蜃气,也畏惧三分。”
“哪怕是县里的武者老爷,夜里也不敢在山上多逗留一刻钟......”
“前路是死,后路也是死,可恨,没有手刃赵荀父子那两个畜牲!”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心有不甘。
第二世,刚刚觉醒,便结束了?
此事,着实,荒唐!
瘴气升腾,顷刻间遍布真人庙。
如食腐的秃鹰一般,贪食人之血肉。
“噗!”
林轩喉头一甜,吐出暗紫色的毒血。
浑身更是火辣辣的疼痛,皮肤泛起了紫色,宛若千万柄利刃正在切割。
疼!
钻心的疼!
皮肤渐渐溃烂,露出了骨头。
瘴气,步步蚕食,杀人于无形,让人一点点靠近死亡。
这个过程,自然是极为痛苦。
靠山吃山者,终归于大山。
“娘嘞......去你妈的......瘴气!”
林轩意识渐渐模糊,嘴角流淌鲜血,骂骂咧咧,道出一句国粹。
就在此刻。
异变陡生!
轰!
林轩识海之中,轰然作响。
他“看见”。
一柄长幡,劈开混沌,日月星辰之光,骤然黯淡!
而后无数异象,于林轩识海之中,不断演化。
一尊风华绝代的女妖,人首蛇身,周身大道气运环绕,背后金轮浮现,一日七十变,异象频生,道韵响彻天地间。
蛇身女妖,眼神孤傲绝冷,睥睨三界众生,统御山海。
“女娲!女娲娘娘!”
林轩心头一震。
人首蛇身,一日七十变,岂不是传说之中,人族圣母的女娲娘娘!
但见,女娲娘娘手持招妖幡,立于云端。
刹那间,天地失色,日月无光,风云为之涌动。
端坐九龙辇,周身瑞彩千条,神圣威严不可直视。
招妖幡猎猎作响,似有混沌之气缠绕,透着无尽的神秘与恐怖。
无数大妖从四面八方赶来。
鲲鹏展巨翅,遮天蔽日;
真龙吟九霄,声震苍穹;
凤凰舞烈火,璀璨夺目。
诸般大妖皆神色恭敬,齐齐跪地,高呼:
“叩见妖祖!”
其声如洪钟,响彻天地,山川战栗,江河倒流。
群妖气息磅礴,令这片天地都陷入了一种极度压抑的氛围之中。
女娲娘娘微微颔首,目光深邃如海,
仿佛能洞悉世间一切奥秘。
眼神穿越时空长河,探寻因果,推演万道,好似......
好似在与林轩对视。
林轩意识凝固,惊得一片空白,震惊于女娲大神那蕴含宇宙万物的美眸。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
“有道子如你,便有一线生机,吾等道友,吾道不孤,以期相见!”
女娲抬手一指,天地风云,顷刻消散。
这一刻,时空仿佛凝固,唯女娲之威,震古烁今。
万妖朝拜之景,恢宏至极,夺人心魄。
轰!
天地景色轰然碎裂。
逐渐凝聚一段鎏金大字——
“幡动妖集,天地惊惶!”
“执招妖幡者,为当世妖皇!”
林轩识海,再无异象。
唯有一杆奇异幡旗,猎猎作响,宝珠璀璨,光芒四射,道韵鸣颤。
此幡,名为——
招妖幡!
药房掌柜,一方面是当药房镇房武者,另外一方面,也是从诸多药童之中,选拔出药理天赋极高的少年,作为苗子,送入内门当学徒,参加考核。
“这少年……是逐鹿堂学徒武者……这气血,快二品了……”
掌柜暗暗心惊。
“鄙人姓陈,敢问客官,是要猎几阶大蛇?”
陈掌柜开门见山,对林轩问道。
“三阶!”
林轩也并未藏私。
“三阶!”
陈掌柜倒吸一口冷气,为林轩魄力所惊。
要知道,山中猛兽,凶悍无比。
天生便比常人来得凶猛。
经验老道的猎户,对付寻常野兽,也有失手。
哪怕是一品武者,搏杀猛兽,也是险象环生。
例如林轩曾猎杀过的野猪王,便算猛兽级,若是三个一品武者齐上,方可万无一失。
而三阶猛兽,哪怕是三品武者只怕也不敢单打独斗,需寻上几个三品好手,谋划设陷而后动。
面前这少年,不足二品,张口便打算猎三阶猛兽?
陈掌柜深深看了林轩一眼,而后似乎想到了什么,笑了笑。
“想来是逐鹿堂之中的长辈来寻药,不过,逐鹿堂之中,也有药师,平日里猎杀猛兽之流,走山寻宝,内部消化也不少,怎来药房买药?”
陈掌柜念头急转,刚脑补全了因果,却又生出新的疑惑。
“陈掌柜?”
林轩疑惑道。
“哦,少年英才啊,陈某失态了。”
“少侠请稍等。”
陈掌柜也没多问。
踏上梯子,从药架最上面,束之高阁处,取下了一味药。
“此乃天阳散,济和堂内门药道高手所炼制,其主材,乃是取之三阶天阳石,对大蛇克制效果极大。”
“雄黄,入二阶宝材,呈金黄之色。入三阶宝材,则呈橘红之色。”
陈掌柜取出厚厚一包油布包裹的药袋,打开。
出乎林轩意料之外。
雄黄气味辛辣刺鼻,但入了三阶,便为天阳石,这味道,反而无色无味。
“如此正好!”
林轩心头一喜,手指轻捻些许,放在鼻尖前闻了闻,而后问道:
“多少钱?”
陈掌柜笑了笑,伸出一根手指:
“三阶宝药,一百两。”
一百两!
林轩听到这话,差点气地翻过去。
林某……
特么谢谢你!
明明能抢,还送林某一包药粉!
“一百两,虽说肉疼,但只要能诛杀蛇心岛诸蛇,尤其是蛇王……这些蛇身上的宝物,只怕都能回本……”
“更不要说那能解百毒的蛇灵藤……”
“但纵然林某不亏,也不至于当个冤大头!”
林轩心中暗忖。
将手指上的药粉轻轻一弹,林轩冷哼一声:
“陈掌柜是个明白人。”
“我武道不深,自然不敢去猎三阶猛兽,但我背后的长辈,却不是庸人。”
“之所以来济和堂买药,事出有因,但陈掌柜也莫要将我当冤大头。我那长辈……脾气可不太好……”
陈掌柜露出了然之色,果然与他猜测一模一样。
但他年老成精,皮笑肉不笑:
“少侠这是哪里话?这可是三阶宝药,一百两,实不算多。”
林轩指了指天阳散,冷笑说道:
“这药,三阶天阳石足占了七成,味道过重,雄黄本就有毒,能入药的药方不多。”
“你那内门药道高人,本欲炼武者辅药,但不知何种原因,天阳石入得太多,导致这药,对武者有剧毒。”
“对大蛇克制效果虽好,但效果太过单一,方才一闻,略带霉味,想来束之高阁十年之久,一百两……”
林轩抬起头,看着陈掌柜:
“多了……太多了……若非我来,只怕此药,还要蒙尘!”
此言一出。
陈掌柜那老谋深算的脸,顿时目瞪口呆,难掩脸上的惊愕,从头到尾,林轩不过是闻了闻些许粉末,便分析出这么多事?
李乡绅吐出一口浊气。
那无形的压力,让他感觉自己好似苍老了不少。
李夫人看着自家老爷,如此心忧,但自己也难以相帮什么。
思量再三,唯有化为一声长叹。
而后起身,走到李乡绅身后,一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为李乡绅活络筋骨,揉动肩膀,而后附耳,媚眼如丝道:
“老爷莫要心忧,压力甚重,久则损及肾气……肾气不足,恐失了男儿本色……”
李夫人在李乡绅耳边厮磨,娇媚入骨。
李乡绅一把抓住李夫人的手,眯着眼睛道:
“妇道人家,焉敢小瞧你家老爷?”
“今儿,老爷翻一翻饺子皮!”
李夫人翻了一个白眼,含情脉脉,轻咬嘴唇:
“讨厌~”
……
李府外。
林铮驾着牛车而来。
正遇梁成在外,与李府看门侃侃而谈。
“哎呦,这不是林猎么?今儿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梁成看到林铮,不由想起前些时日,自己嘲讽林铮之子林轩,反被老爷斥责之事。
顿觉肝火上扬,直逼心宫。
林铮下车,拄起了拐杖,笑呵呵说道:
“梁兄弟,多日未见,风采更胜往昔啊!”
“劳烦通报一声,林铮有山货,孝敬给李老爷。”
山货?
梁成和看门下人都为之一愣,恍若听到了世上最为可笑的笑话。
眼下入冬,周边猎户,数次入山,皆无所获。
这林铮……
来卖山货?
二人不由看向林铮那装得满满当当的牛车。
山货之事,虽是不成文的规矩,但毕竟见不得过。
故此,来之前,林铮已经寻了一块麻布,将牛车盖上。
“眼下这光景,有一牛车山货?”
“林铮,你莫不怕风大,闪了自己的舌头?”
“我看你废了一条腿,还如何上山?”
“好大的胆子,竟然戏弄我家老爷!”
梁成本就不喜林铮,加上林轩之事,厌上加厌,当下上前一步,抓住麻布一角,打算掀开。
林铮一把擒住梁成这爪子,猛然开口大喝:
“梁成,你作甚?”
“你这是坏了规矩!”
梁成被林铮一吓,心头一跳,而后恶从胆边生:
“放手,反了天了?你诓骗我家老爷,还打算动武不成?”
“莫说你废了一条腿,即便是你四肢健全,梁某也不会惧你!”
梁成说罢,便打算抽回手。
但林铮那一只青筋暴起的手,便好似铁箍,死死擒住梁成。
梁成涨红了脸。
却死活抽不回。
“你……”
梁成恼羞成怒,抬起头。
却看到林铮一双赤脉贯瞳,好似猛虎一般的眼睛:
“坏了规矩,适可而止,当真以为林铮,只会杀猎物么?”
梁成涨红了脸,进退两难。
心里,却滋生了一丝恐惧。
“何人如此喧哗?”
李乡绅身披一件狐皮大氅,在李夫人的搀扶下,从府内走出。
李乡绅憋了一股子气。
本打算和李夫人风花雪月,暂时忘却心忧之事。
结果,在去厢房路上,路经大门,听到了外面吵闹之声。
顿时也没有了兴致。
“老爷,林铮他,诓骗您,骗您有山货来孝敬!”
“我观他在扯谎,便打算揭穿,结果……这厮那眼神,好似要吃人!”
梁成恶人先告状。
林铮眼见正主来了,也懒得和梁成这等小鬼废话,抱拳行礼道:
“李乡绅,我林铮是什么人,想来老爷你心中有数。”
“这一车,俱为山货。”
李乡绅看到满满当当的牛车,面露诧异。
林铮,在黎村,一直算是第一猎户。
只不过时运不济,害断了腿,这才沉寂。
但二人合作多年,人品自然信得过。
“快!从后面进,入院我看看!”
李乡绅急忙招呼。
林铮一语不发,赶着牛车,从后门入了李府。
待到院内。
林铮一把扯下麻布。
一牛车的山货,满满当当。
连那山货特有的膻味,扑鼻而来。
“这!”
梁成脸色煞白。
感觉天地之间,已然没有半点声音。
什么都瞧不见,什么都看不到。
唯有面前这一车山货,火辣辣正在打他的脸皮。
“怎……怎么可能……这么多猎户,都铩羽而归,他……”
“他林铮,一个瘸子,如何有这般能耐?”
梁成呼吸急促,心中狂呼。
奈何眼下老爷在场。
梁成不敢质问。
“如此之多?”
李乡绅眼中流露出一丝狂喜,快步上前,就连那狐皮大氅,落在了地上,也是浑然不觉。
李夫人看丈夫如此兴奋,倒也不气不恼,弯腰捡起大氅,笑眯眯再度给李乡绅披上。
“好,上好山货啊……除了野味之外,还有棒槌……”
“不错,品相极好,虽不足二叶,但也相差不远……”
“嗯……这离母根也极为不错……”
李乡绅确认了山货品质之后,满脸振奋,眼睛之中,闪烁着泪花,双手一把搭在林铮的肩膀上:
“老兄弟,你可帮了我大忙啊!”
林铮笑了笑,摇头道:
“李乡绅满意便好,林某平日里,没少受老爷帮衬,实在算不上什么忙!”
李乡绅笑得合不拢嘴,拉着林铮,便是不断吹捧。
话里话外,还在打探林铮狩猎的秘籍。
入冬时分,还能有这么多收获,实在难得,更何况,林铮还废了一条腿。
林铮思量一番,决定道出实情。
毕竟,自家儿子,眼下虽然变好了,但在村中风评不好。
儿子欲成武者,少不得和李乡绅这般老爷打交道,提前为他铺好路,也是他这个父亲该做的。
“实不相瞒,小老儿哪里有这般本事。”
“只不过,我那不争气的儿子,自从上次进了一次山之后,性情大变。”
“甚至在走山这一行,极有天赋……”
林铮谦逊回答:
“兴许是他有些福源,得了山神爷恩典,开了灵窍。”
“人也变得奋进不少,整日泡在山中。”
“这些山货,也不过是他三日所得罢了!”
三日所得!
听到这话。
整个李府都静谧无声,落针可闻。
这一车,少说有两百斤。
哪怕是在春季这等时节,如林铮这般好猎手,也打不到这般多猎物。
眼下入冬,林轩却能有这般成绩。
若是一只跑山猪,还有可能是捡漏……
但这些山兽,还有棒槌,离母根,可都不仅仅只有一份儿啊!
这说明什么?
此人,必定是个打猎奇才,有一套自己的追踪寻宝之法。
梁成站在一旁,背后生出了一股寒意。
他是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甚至还有些怀疑,认为林铮扯谎。
一个游手好闲的懒汉,怎么一下开窍成这般?
怎可能?
但若不是林轩,难道是林铮?
废人一个,上山都够呛。
“这……这山神爷,怎不点我开悟啊!可恶!”
梁成暗中咬牙。
“哈哈哈!虎父无犬子啊!好!”
李乡绅抚掌大笑,拍了拍林铮肩膀,对林轩大肆赞赏。
李乡绅是个聪明人。
他能够听出林铮这番话背后的意思。
林轩的能耐,非一时运气,而是长久之功。
对于李乡绅眼下困境,正缺林轩这样好手。
“来人!去称重!”
李乡绅唤来一个下人,取来了量兽之具。
因山货,时常有大货,李乡绅家里,自然也有专门量兽之具。
此物,也可称之为“衡器”。
“老爷,拢共两百七十六斤五两。”
下人称好,告知李乡绅。
“如此……这些山货,三两银子,我收了……”
李乡绅凑到林铮耳边,压低声音道:
“至于那六株棒槌……六,五……四,二……加上离母根,拢共十八两。”
“所有山货,二十一两银子……你是老伙计,这个价格,咱兄弟可没压你……”
林铮点了点头。
林铮带来的山兽,不算多珍贵,价格本就不高。
只不过,眼下入冬,山兽肉紧俏,李乡绅颇为客气,给得高一些。
而棒槌,则会吃香不少。
但李乡绅给的价格,也算极为诚心了。
按照城内野栏的行情,六两棒槌,撑死也就四两银。
至于那离母根,算到一起,总体还是林铮占了便宜。
“好!李老爷敞亮!”
林铮点了点头。
“好说,好说……只是希望,贵公子日后还有山货,知会一声,我亲自去取。”
“哎呦,我这身子骨不行,要补一补。”
李乡绅赔笑说道。
林铮对李乡绅的心思门清儿。
二人谈论这些,都是背着人,压着嗓说话,虽是不成文的规矩,但终究还是要注意。
李乡绅,这是看上了林轩长期摇钱树的能力。
林铮笑了笑,未曾搭话,而后看向了梁成,摸了摸胡子道:
“李老爷的为人,林某自然是信得过,只不过,这门槛太高,咱们这些穷苦人,只怕高攀不上,以后连李府都进不来哦。”
梁成听到这话,心里“咯噔”一下,忙道:
“林……林叔,我……老爷……”
“我有眼不识泰山,是我的错!”
梁成也是一个狠人,抬手就给自己几个耳光。
这严寒天气,抽得嘴角冒血,下手极狠。
林铮眯起眼睛,没有说话。
李乡绅看到这一幕,心里微叹,而又眼神逐渐凌厉起来……
县官不如现管。
纵然明眼人都看出,这是黎家不占理。
但黎家势大,管着一亩三分地。
谁敢帮林家说话?
“哎呀!你这话说的,这彩礼,我们不过是想要看看,你们林家的诚意。”
“我黎家嫁女给你们林家,乃是下嫁,若是这点诚意都没,那日后……指不定怎么欺辱我女儿!”
李玉兰终究不是省油的灯,恶狠狠瞪了林月一眼,扯开嗓门喊道。
“娘……别说了,若是二郎真的不愿意,那便算了……”
一旁的黎芳,故意梳妆打扮一番,听到林月这般说,眼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浮出水雾,梨花带雨,抽泣着,还故意装出一副站在林轩角度说话。
“哭哭哭,哭什么哭!死丫头,都是你,招惹什么冤家,闹出笑话了!”
“眼下都不在乎你,日后还怎么珍惜糟糠之妻?再哭,丢人现眼的东西,老娘打死你!”
李玉兰掐了一下黎芳,又抄起手,假装打黎芳。
实际上,那些刻薄的话,含沙射影,看似在骂黎芳,但落在林铮林月耳中,却好似打耳光扫自己的脸面。
这都是说给林家听的!
母女俩一个黑脸,一个红脸,双管齐下,双招尽出。
林月哪里见识过这种场面,气得浑身颤抖,却说不出一句话。
“好了!别闹了!”
一旁抽着旱烟的黎村长,一把推开自家夫人,恶狠狠瞪了一眼,然后看向林铮,面容渐缓:
“林老哥,老朽我说句公道话!”
林铮点了点头,漠然道:
“村长请说!”
……
林轩看到这里,心中冷笑。
一般来说,有人突然说,我说句公道话。
那就意味着,这个人要拉偏架了。
更何况,还是黎芳的父亲。
自家人,哪里会不护着自家人。
关于他和黎芳的婚事。
看似是黎芳之母李玉兰从中作梗,但实际上,林轩知晓,这背后,少不了黎村长出谋划策。
“二郎是个好孩子,现在变得有能耐,李乡绅大为赞赏,老朽脸上也有光。”
“但……我家闺女,已经和二郎有了婚约,若说退便退了,那我家闺女的清白怎么办?”
“这周围几个村,还有谁愿意娶我家闺女?”
黎村长搓了搓旱烟枪口,慢条斯理道:
“你且放心,再给十两彩礼,一共二十两,陪嫁也不会少。”
“老汉虽无用,但也不至于,拿自家闺女的清白和名声,来故意寻你们林家不痛快!”
黎村长说完。
林铮皱起眉头。
同村之人,林铮和黎村长打过不止一次交道。
这黎村长,说话看似讲理,实际上,心黑着呢。
帮着官府收税粮。
以次充好,以特质税斗等多种手段,暗中坑黎村人。
黎村人,也是敢怒不敢言。
林铮年轻时,仗着一副好身体,可没少和黎村长对着干。
眼下这桩事,林铮也算是看出来了,黎村长这是打算打掉林家的牙齿,让林家生生咽下。
黎村长看林铮不说话,轻笑一声,然后回过头,看向围观村民,高喊一嗓子:
“诸位,你们看,老朽说的,在不在理?”
那前排不少村民,纷纷点头,声援黎村长。
“村长所言在理啊!女儿家,最重清白了!”
“日后都是一家人嘛,林铮,你昔日走山那股子豪情呢?不要在意这些细枝末节了!”
“就是……好事多磨嘛,二郎这么能赚钱,多给十两,讨个好媳妇,这可是福泽三代的事情啊!”
看人下菜碟,歪嘴和尚念歪经。
这些声援黎村长之人,林轩倒也认得。
都是黎村以及周围村子的走山客。
这是眼红林轩走山所获,故意来坑林家。
清晨的黎村。
笼罩着一股子的山雾。
有人看到村口。
虚幻的黑影,上半身看起来像是跑山猪,但下半身,却有两只人脚行走。
“什么东西?”
“不知道啊,没见过啊!”
不少黎村村民,放下手中的活计儿,面露疑惑,看向村头。
“是山上的妖魔下山了……野猪成精了……豕彘老爷,来吃人啦!”
村里的守村人,天生有些痴傻的二狗子,连连怪叫。
豕彘,便是野猪的雅称。
“瞎说什么呢?”
“老头我活了这么久,什么风浪没看到过,装神弄鬼!”
村头的陈叔讲话哆嗦漏风,但话语之间,却是流露出一股霸气,拄着拐杖,壮着胆子上前。
陈叔的心里,也是颇为害怕。
但他似乎已经感受到,村里的老太太,此刻看自己的眼神,开始透露出崇拜。
那“半人半妖”的怪物,逐渐靠近,穿过了晨雾。
“陈叔,您这是?”
林轩的声音响起。
“林家二郎!是林家二郎啊!”
“大家快看……嘶……好大的一只跑山猪啊!”
陈叔看清来人,苍老的眼睛,瞪得老大,指着林轩,颤颤巍巍喊道。
林家二郎!
黎村村民,纷纷大惊失色。
只见林轩扛着一头硕大的野猪,远远看,便好似一座山一般。
林轩闲庭信步,举重若轻。
而在林轩身边,老黄神俊抖擞。
“这猪……超六百斤了吧?”
“好恐怖的跑山猪啊!简直就是妖怪!”
“这跑山猪,山中哪怕是黑瞎子和山君,都不敢对他下手吧?林家二郎,从山中打了这么一头怪物回来?”
接连不断的惊呼声响起。
所有人被林轩惊掉了下巴。
“二郎呦,你……你是怎么打到这么大的跑山猪的?”
陈叔脸上,露出一丝兴奋的红润,对林轩问道。
“运气罢了。”
林轩轻飘飘扔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大步流星,向着家中走去。
“爹,月妹,我回来了!”
林轩喊了一嗓子。
接着——
“轰!”
雷霆般沉闷的声音响起。
林铮和林月,感觉大地都好似震动了一下,急忙跑出门看。
只见林轩往地上,放着一只硕大野猪。
那野猪的体型,比水牛还大。
青面獠牙,颇为骇人。
尘土飞扬。
一股子山货特有的膻味扑鼻而来。
“老二,你这是……”
林铮面露惊容,指着大野猪,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运气好,遇到一头野猪王,放了冷箭,和老黄配合,遛死了它。”
“倒也没花什么气力,爹,你若是得空,去卖了他吧。”
林轩平静说道,抬起头一扫,此刻家中,院子外,已经围满了人。
七大姑八大姨,左邻右舍,伸长脖子,死命往里面瞧。
生怕错过了这种罕见之事。
“我的乖乖……”
林月被惊得说不出话,捂住自己樱桃小嘴。
长这么大。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野猪。
长见识了。
林铮毕竟是个老猎户,微微愣神,便反应过来。
他自然不会相信林轩的话。
这种体型的跑山猪,在山中,几乎没有敌手了。
哪怕是黑瞎子,亦或者山君(老虎),都不会和这种野猪王搏杀。
有这能耐,还不如抓一些野兔充饥来得好。
在林铮看来,林轩说得轻松,但过程,绝对凶险。
尤其是,林铮看到林轩衣服破破烂烂,心中更加坚定几分。
林铮上前,拍了拍林轩的身子,仔细检查一番。
发现林轩确实没受什么伤,这才放下心来。
而后笑骂道:
“臭小子,以后再遇到这种山货,别轻举妄动。”
“钱要紧,但命,更要紧!”
林轩点了点头,从善如流:
“嗯,爹,我知晓了。”
林铮招呼林轩,回内屋,换一身衣裳。
而后,林铮看到村民扒在墙头,拱了拱手:
“诸位乡里乡亲,我林家世代走山。”
“如今,我家老二,得了山神爷点化,将我一身走山的本领习去,青出于蓝。”
“这是我林家的造化,前不久,小儿还和县城里的武者老爷,称兄道弟。”
“也习得了一些本领,这才有了些许成就。”
林铮话到这里,顿了顿,然后眯着眼睛道:
“大家伙儿,都是聪明人,有些事,知道太多,可不好呦,都散了吧……”
林铮摆了摆手。
山神爷点化?
武者老爷,称兄道弟?
“嘶!”
周围村民,纷纷倒吸一口冷气。
山神爷点化,此事沾上了一丝神鬼志异的怪异。
而武者老爷,称兄道弟,虽不神异,但却让人感觉匪夷所思。
众人自然不信。
可若是不信……
那这超六百斤的野猪,如何解释?
这般恐怖的野猪王,哪怕是三五个老猎手一起上,只怕都讨不到好。
那一身厚重的铠甲,只怕连能虎力的弓手,一箭射在野猪王背上,都入不了皮肉分毫。
在大盛武朝,除却入了武道的武者。
普通猎户等熟悉弓箭之人,可分虎力,上力,中力,下力,四种按照力量划分的弓手。
一石相当于一百二十斤。
虎力弓手,拉弓超一石,已算是神力惊人之流。
但面对这种野猪王,只能望风而逃。
林铮昔日便有一石弓力,也从未猎过这么大的野猪王。
想到这一层。
黎村百姓纵然心里好奇,却也不敢再问。
无论是神灵,亦或者是武者老爷,他们都得罪不起。
正如林铮所言。
知道太多,对他们没好处。
底层人怕事。
“老子英雄儿好汉,老林,你家出龙咯。”
“这种手段,说是黎村第一猎手,也丝毫不为过啊!”
“恭喜老林啊,下辈子,可以享清福咯……”
留下几句恭维的话,村民渐渐退去。
但这件事,对于平静的小山村而言,那便好似重磅炸弹。
可想而知。
茶余饭后,必将成为谈资。
……
林轩换好了一身干净的衣裳。
林铮拄着拐杖走了进来,一伸手,便拿出了一个做工精致的荷包。
“上次的山货,李乡绅收了,二十一两。”
林铮解释说道。
二十一两!
林轩心中一喜。
卖二十一两,对于现在的林轩而言,似乎也不至于惊为天人。
但这可是到手的钱。
若是在城中野栏买二十一两,那么到林轩手上,只有八两四钱。
少得可怜。
临川县如此苛政,林轩似乎看到未来底层人的惨状——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得抓紧摆脱低贱的身份。”
林轩握着二十一两白银的荷包,心中暗道。
“今日你打了这么一只野猪王,加上昨日我去李乡绅家卖山货。”
“你的名头,不多时便会传遍周边村落。”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呦……”
林铮叹息一句,感慨万分,抽了一口旱烟,而后道:
“如今之计,你若是能寻李乡绅,求其庇护,或许能少些波折,但成为其门客,寄人篱下,只怕你受不得。”
林铮老谋深算,城府极深。
他知道,林轩现在有本事,是好事。
但回过头来说,眼下的世道乱,有本事,也会招人惦记。
远的不说,且说林轩走山而去。
有心怀不轨之徒,胆子一肥,来到家中怎么办?
林铮倒是不怕死,那林月这个女儿家,怎么办?
此事,需考量的地方,尚多。
林轩沉吟了片刻。
父亲对他很了解。
林轩笑了笑,握紧了荷包,而后道:
“父亲,别忘了,石忠大哥,可是邀我去逐鹿堂。”
“孩儿也有把握,区区摸骨,定然奈何不了孩儿!”
“讨一门武者老爷的身份回来,还怕这村中人贪婪之心么?”
林轩面容年轻,眼神坚定。
整个人充满了一股意气风发的感觉。
林铮点了点头。
摸骨,难住了多少人?
远的不说,就说李乡绅,这些年,送了不知多少儿子,侄子之流去摸骨,最终都铩羽而归。
“老二非凡人,能人所不能。”
林铮又想起了那一头野猪王。
这么恐怖的猛兽,普通人哪里降得住?
只有武者老爷有这能耐。
自家小儿子,自从历经生死劫之后,似乎真的有山神爷庇佑。
雄鹰展翅,自己这个做父亲的,岂能阻拦?
……
事不宜迟。
林轩在家中,用了午膳。
林铮提着好酒,再度去寻陈叔,借了牛车。
超六百斤的野猪王,分量实在恐怖。
林铮和陈叔,一残一老,根本扛不上牛车。
林轩展示了一把神力,又惹得陈叔大呼小叫。
而后,林轩带着野兔肉的干粮,便向临川县进发。
至于老黄。
林轩让老黄独自入山。
寻棒槌,做上记号,再打一些山货。
眼下老黄步入二阶,已有化“神獒”的神通,寻常猛兽,被老黄瞧见,便是送人头。
林轩和老黄,一人一狗,倒是可以分工合作。
一个在人类社会闯荡,磨砺自身。
一个在山中寻宝,探寻机缘。
临川县。
逐鹿堂。
“这便是逐鹿堂么?”
“果然……够气派!”
林轩纳了入城税,站在逐鹿堂外,心神俱震,顿感世界观,大受震撼……
他情不自禁道:
“这……这……都是你……闻出来的?”
陈掌柜傻眼了。
若非他执掌药方多年,确定没有见过林轩,他都要怀疑,这少年郎,是不是之前就知道这天阳散的情况?
当年,内门一位长老,欲炼一炉天阳丹,结果火候不行,迟迟不成丹,那长老失了智,不断加入天阳石,这才炼成了这天阳散。
事后这长老心灰意冷,看着失败品,相看两相厌,这才随手扔到外药房,不管不顾。
“竟全让这少年说中了……连放了十年,这……他都知道?”
陈掌柜心神俱震,忍不住吞咽口水,掩饰骇然。
“在下不才,曾差点死在山中,误食宝物,导致嗅觉,异于常人。”
林轩略微思索,寻了一个借口说道。
此界山中海内,都有匪夷所思的造化。
哪怕是逆天的武者,也不敢说自己能认全天材地宝。
故此,偶有气运亨通之人,在山中误得什么宝物,一飞冲天,诸如此类怪事,数不胜数。
陈掌柜深深看了林轩一眼。
山中之事,神鬼志异,千奇百怪,无所不有。
他倒也没有能力辨别真伪。
但林轩方才闻香之能,确实是让陈掌柜震撼到了!
他闭上眼睛,吐出一口浊气:
“既然如此,那陈某也不多言了,五十两,此药你取走。”
林轩从怀中取出五锭白银,放在药柜上,道了一声“谢”,便将天阳散取在手中。
他琢磨,若是自己多花心思,还能磨一磨价格。
不过,这天阳散,毕竟是三阶宝药,再磨也磨不到哪里去。
自己时间紧迫,迟则生变。
“慢!”
陈掌柜突然出言,同时伸手。
林轩目光一凝,右腿后撤,蓄势待发,一股凌厉的杀意爆发,眸子如同恶狼,死死盯着陈掌柜:
“陈掌柜,莫要坏了济和堂的招牌!”
林轩虽是一品巅峰,但体质特殊,不弱二品。
若真的生死搏杀,化身神獒妖躯,一招就能灭了陈掌柜。
唯一麻烦之处在于——
得先关上药房的门,然后大开杀戒,一个不留!
而后……
就得想办法毁尸灭迹,如何躲过济和堂的追杀,颇为麻烦。
陈掌柜被林轩那凌厉的杀意,吓得一个激灵,心中暗道:
“此子年纪虽小,但……好重的煞气啊,死在其手中的人,只怕不少!”
陈掌柜知晓林轩误会自己了,急忙赔礼:
“少侠误会了,误会了,陈某绝不是那见财起意之人,方才心急,怕少侠离去,是想拉住少侠,绝非出手之意,是陈某不对!”
“陈某是想问……少侠可有意,加入我济和堂?”
林轩看到陈掌柜那谦卑的笑容。
略微回过神来。
暗骂自己精神过于紧张。
两世宿慧融合。
前后经历了赵荀父子,癞皮狗恶霸,恶毒黎家,以及土匪探路。
这让林轩神经保持高度紧绷状态。
方才陈掌柜欲拉住他,是为了不让他走。
但林轩下意识,却以为陈掌柜是看他轻松拿出五十两,见财起意。
要知道。
这种事情,在走山客之中,极为常见。
尤其是身处恶山,谁也不知道上一秒称兄道弟的同行人,下一秒会不会因为一株山宝而拔刀相向。
“是我多心了,城中讲秩序,本质上也是吃人,但至少会在乎一点体面。”
“当引以为戒,引以为戒……若是歹人,我方才的举动,便容易让事态恶化。”
林轩暗自告诫自己,记住此事。
他虽能屠了陈掌柜这药房所有人。
但济和堂毕竟是临川县之中大派。
目前的林轩,尚没有能力屠了济和堂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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