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身在柜子里翻找半天,终于翻出一个相册。
不用费力,我就找到了那个女人。
大合照,她站在高洋身后,高洋和朋友合照,她出现半张脸,高洋的独照,镜头也扫过她和朋友打闹的身影,我无比确信,他们有过一段,或者高洋一直暗恋她。
其实并没有多难受,我的自逾能力一直不错,只是觉得恶心,像吃了一块被人吐掉的口香糖。
正要把相册放回去,我却在下面看到了我和高洋皱巴巴的合影。
他说过会收好的,却只当成那女人的垫脚布。
真是可笑至极啊。
有了线索一切都好找了。
我用高洋的生日,高洋的幸运数字,乃至于他工作时用过一次的工作号,拼拼凑凑组组合合,用了一个小时,我就找到他的微博号。
头像是他握着方向盘的双手,微博名是他和那女人的生日组合。
他的最新一条微博:“久埋的玫瑰,也有被春雨捧起重新绽放的一天,我的爱,我的她,都在原地等我。”
定位地点正是那个网红餐厅,照片里只露出两双交叠在一起的手。
我突然想起他每个月固定的几次出差,固定的收错快递,每交借着加班拒绝接听我的电话。
她是深埋的玫瑰,那我呢?
花店打折出售还买一赠一的郁金香?
原来一切都有迹可循。
我连翻了几条都是无关痛痒的轿情文学,直到我定位到三年前他向我求婚那天。
“娶一个不爱的女人,就好像吃了一盘没调料的菜,索然无味又弃之可惜。”
那一秒,再深的呼吸都压不住愤怒的情绪,我像被人摆在台上按着台词一句句演出的小丑。
台下没有观价,只有高洋恶意嘲笑的嘴脸,我忽然一阵恶心,阵阵的窒息感几乎将我吞没。
潮涌般的痛苦过后,我冷静的关掉电脑,撕碎了和他所有的合照。
傍晚,房门被推开,高洋镊手镊脚的回来了。
我没理他,假装睡着了,高洋在黑暗里看了我一会,确定我没反应,这才心满意意足的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我起的很早,高洋还在睡着,我来到客厅,果然从他的包里换到了那条内裤。
到了楼下,我给闺蜜打了一个电话:“帮我查个人。
有购物记录。”
我发动了车子,准备去房产局查一下房子买卖的相关情况,突然我感觉座椅下面有什么东西硌我,伸手一揪,竟然揪出一个黑色的蕾丝胸衣。
很显然,和那条是配套的。
这台车一般都是高洋在用,我离单位近,平时都是坐地铁。
也就是说,两人这一场是从车上开始的。
我气笑了我,用树枝把它们塞到一个袋子里,直接换了目的地。
二十分钟后。
警察局里。
“对,我老公说家里进贼了,邻居也可以作证,这两个就是脏物,警官,不是我小提大作,你想想,如果对方只是来踩点,那我不是太危险了吗?”
“他们连门锁都没破坏就能进到居民家,是不是有什么先进的工具和手段啊?
这上面一定有他的指纹DNA之类的,请你们仔细的验一验。”
“就算不是偷东西,这也是个变态啊,我们小区的单身女性很多的。”
“对,我老公在家,让他过来配合调查?
好好好。”
我赶紧给高洋打电话,半个小时后,穿着睡衣的高洋出现在警局,脸色有些狼狈。
“你老婆说这套内衣是小偷留下来的,你能作证,你说说怎么回事吧。”
高洋的脸都黑了,我不敢看他,我怕我要笑出来。
高洋看看我,又看看警察,手足无措。
“警察同志,是,是我老婆误会了,这套东西,其实,是我表妹的。”
警察立即皱眉:“我说你们夫妻俩是怎么回事?
把这里当游乐园呢?
倒底怎么回事?”
高洋吓的一僵,本能的带了些埋怨:“警察同志,的确是我老婆误会了,她就是易惊吓的体质,我马上就带她走!”
他说着就过来拉我,我一躲,意正言辞。
“老公,你就是人太好,不舍得给警察添麻烦,你忘了昨天是你亲口是说小偷留下的。”
我见他还要开口,马上上前一步,“警察同志,我老公这人不喜欢麻烦别人,可这不是我们两人的事,如果小偷再跑进其它住户家里,闹出人命怎么办?”
高洋急的满头大汗,不停的给我使眼神。
我却仿佛没看见。
“这上面不是有指纹和DNA吗?
验一验就知道了!”